[摘要] 大赛主旨:为大力推广创意经济产业带动效应,葫芦岛市装饰协会现举办“点亮帝泊湾,牵手新生活”主题设计大赛。本次大赛以“帝泊湾”为背景,体现“先进、精筑、环保、宜居、幸福”五大理念,彰显“帝泊湾”主题文化精髓,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打造精品“帝泊湾”,引领滨城居家新跨越,扮靓各界精英新生活。
一、大赛主旨:为大力推广创意经济产业带动效应,葫芦岛市装饰协会现举办“点亮帝泊湾,牵手新生活”主题设计大赛。本次大赛以“帝泊湾”为背景,体现“先进、精筑、环保、宜居、幸福”五大理念,彰显“帝泊湾”主题文化精髓,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打造精品“帝泊湾”,引领滨城居家新跨越,扮靓各界精英新生活。
二、设计投稿要求:
1、初赛阶段:实景投稿。本阶段每个参赛的设计师提供一套能充分展示个人设计特点的实景案例作品。
2、决赛阶段:命题投稿。统一使用帝泊湾小区130平方米户型样本。
3、设计方案需为满足施工条件的可行性方案,不可改变室内承重墙、梁、柱等构造。
三、作品规格及要求:
1、初赛投稿要求
A)提交以往户型实景照片案例参赛,要求电子版及照片各一套;
B) CAD平面布置图电子版及A4图纸各一套(原平面图和平面改造图);
C) 必须要有案例实景照片5张以上(常规空间);
D) 相关的效果图或手绘图5张以上(表现形式不限),效果图JPG A2 分辨率为200DPI电子版一套;同时,上交彩色印刷图一套,每张作品展示画面以黑色KT板制作,画面尺寸为0.8m(长)*0.6m(宽);
E) 设计说明、户型介绍、业主的要求、装修预算等,不超过500字,上交电子版及书面材料各一套。
2、决赛作品须报效果图JPG A2 分辨率为200DPI;平面布置图JPG A2 分辨率为200DPI 电子版各一套。同时,按上述要求上交彩色印刷图一套,每张作品展示以黑色KT板制作,画面尺寸为0.8m(长)*0.6m(宽)。
3、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的设计稿(包括电子版稿件)不得出现设计者姓名或任何身份标记,投稿在递交时编号,同时书写与设计稿编号相对应的设计说明(含单位、姓名、职称、文化程度、性别、简历、作品简介、联系方式等)封存报送,递交电子版稿件时同时递交如实填写的网络报名表。
4、入围决赛的选手每人递交一张能突出自己个性的生活照。
四、投稿地点及联系方式:
1、葫芦岛市装饰协会办公室(龙港区龙湾大街81号C五层);
2、联系人:李女士0429—3229009 13842918676
3、电子版投稿邮箱:1848444780@qq.com
五、时间安排:
1、6月9日发布公告;
2、6月10日—6月16日为初赛投稿时间;
3、6月17日—6月23日网络投票评选大赛入围作品;
4、6月24日专家评审大赛入围作品;
5、6月25日入围决赛选手参加“帝泊湾欢乐购”活动现场展示;
6、6月26日—7月15日入围选手进行决赛投稿;
7、7月16日—7月21日为决赛网评时间;
8、7月22日为决赛专家评审时间;
9、7月23日在“家博会”现场举行颁奖活动。
六、初赛、决赛评比办法及评比权重分配比例:
网上评比:30%权重,专家评比:70%权重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品价值5000元;
2、二等奖:2名,奖品价值3000元;
3、三等奖:5名,奖品价值1500元;
4、奖:10名,奖品价值500元;
同时为每位获奖者所属公司颁发获奖证书,为获奖者个人颁发奖杯。入围大赛的设计师及作品将在房天下设计师平台上进行展示。
八、活动联办环节:
本次设计大赛与“帝泊湾欢乐家装节”联办,联办活动内容如下。
1、设计创意大看台:在“帝泊湾欢乐家装节”活动中,现场展示入围决赛的设计师的设计创意和装修设计理念。
2、签单送设计:参加设计大赛入围决赛的所有设计师在“帝泊湾欢乐家装节”活动现场挂牌,所有与联盟商家签单的客户按签单顺序自主摘牌选择设计师,由选中的设计师免费为客户做设计并可进一步洽谈施工事宜,先签先选,选完即止。
九、参赛资格及要求:
凡在葫芦岛地区从事设计和葫芦岛籍在外地工作的设计人员均可参赛。初赛稿件为个人以前完成的原创作品即可,初赛评选进入决赛后,决赛作品必须为个人新创作作品。
十、参赛费用:
参赛发生的费用,不论作品是否入围或获奖,均由参赛者自负。
十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名誉主任:鲍玉泽
2、组委会名誉副主任:辛骁勇
3、组委会主任:李志强
4、组委会副主任:张显军、刘满平、余亦军、李秀杰、田志宏
十二、赛事相关单位:
1、主办单位:葫芦岛市建筑装饰协会
2、协办单位:房天下家居集团葫芦岛运营中心
3、赞助单位: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十三、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送报,不予采纳。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或抄袭别人的设计作品,若发现参赛者有侵权行为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均由参赛者承担。已确认获奖的作品存在侵权行为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品、奖杯和证书,参赛费用不予退还。
3、参赛作品一经送报,概不退还,请自行留足备份;赛事组委会无偿享有对本次活动参赛者所提交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览、展示、刊发或出版的权利。
4、参赛作品若属多人之作,获奖时亦为单人奖项,不实行累计。
5、获奖者须本人参加颁奖仪式,如无故不参加颁奖仪式视为弃奖行为,不再后补。
6、本次赛事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葫芦岛市建筑装饰协会
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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